紧急通知-网站需在公安部再次备案(附操作流程)

来源:森视觉

日期:2016/11/21 11:24:01

问:不履行公安机关联网备案有什么法律后果?

答:根据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(公安部令第33号)的 第二十三条规定“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、第十二条规定,不履行备案职责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。


近期不少客户收到邮件提示网站需重新备案,现在需要在公安部网站进行备案。首选需要登录公安部网站,网址为http://www.beian.gov.cn/portal/index



登录网站后,注册一个用户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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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提示选择用户性质,个人的网站用户选择个人,企业用户选择企业类型,然后根据提示完成内容填写,需要根据要求上传证件。

个人网站用户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及个人手持身份证拍照。

企业用户需上传营业执照,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手持。

个人/企业信息完善后,点击保存然后下一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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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名称填写您的公司名称,原备案号可以在 http://www.beianbeian.com 进行查询(打开网址后在输入框输入您的域名进行查询)

填写原有备案号,IP填写:116.255.242.19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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域名提供商和空间提供商请参考下图来填写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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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各项备注请参考下图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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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,勾选负责人选项框,然后点击同意提交,等到公安部审核。

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,欢迎致电我们:15838287374 陈经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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